根据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,校党委巡察组自2023年11月14日起,对法学院党委开展为期30天的巡察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巡察对象
法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
二、巡察内容
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》,按照深化政治巡察、强化政治监督要求,紧盯法学院党委职责使命和核心职能,突出关键少数,紧扣“四个聚焦”,重点监督检查法学院党委以下情况:
(一)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、省委工作要求和学校党委工作安排的落实情况;
(二)聚焦师生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;
(三)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;
(四)聚焦巡视、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。
三、反映问题渠道
巡察期间,巡察组开通联系信箱、举报电话、电子邮箱等方式,接受干部群众来信来电来访。
(一)联系信箱:安放位置无监控,请放心投递;
(二)联系电话:0375-2089616(工作日全天接听);
(三)联系邮箱:xunchaban@huuc.edu.cn;
(四)通过提前预约,到指定地点面谈。
信访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。
中共河南城建学院委员会巡察组
2023年11月14日